营养师职业概况、发展前景以及营养师报考条件

发表时间:2018-04-12  浏览次数:1281  

职业概况

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指导工作。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为企业员工、白领、高级管理人员、运动员、家庭提供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拥有者可以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医疗卫生等机构的相关岗位;学校、幼儿园、机关、企事业机构、宾馆、酒店的专(兼)职营养师;健身房、美容院、社区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体检中心的专(兼)职营养师等。相关行业的专业人才极度缺乏,就业机会多.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医院营养保健科室人员、相关临床科室人员;学校、幼儿园、社区中负责膳食工作或从事营养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医药、营养保健品、食品、餐饮企业及美容、直销、健身、保险(寿险)等行业人员、高级管家;有志于全职或兼职从事营养健康工作或对营养、保健、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者。


发展前景

营养学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从事营养工作成为一个新兴的热门职业。营养师作为饮食健康、营养缺乏病预防和疾病营养治疗方面的专家,他们在家庭、医院、学校、保健中心、食品企业等机构,进行制定饮食营养指南、设计和制作治疗和保健食谱、食品开发等工作,在促进人群健康和疾病早日康复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1961年世界劳工组织世界职业标准定义委员会上,瑞典营养师协会提出营养师定义的提议,建议用dietition作为营养师的专用词。1967年世界劳工组织对营养师(dietition)和公共营养师(public health nutritionist)作了明确的界定,前者指在医疗机构为患者服务的营养师,后者指在公共卫生机构为健康人群服务的营养师。之后又逐步分出多个从事不同类型工作的营养师,如管理营养师、咨询营养师、研究营养师、运动营养师、私人开业营养师等。


发达国家以及一些比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营养立法、营养教育和营养师资质认证和培训。美国早于1946年就颁布了《国家学生午餐法》,日本在“二战”后的1947年发布《营养师法》,1948年发布《营养师法实施细则》,1952年又制定并推行了《营养改善法》。许多大学设有食品和营养学,还有众多的中级营养学校,培养大量营养人才。


在我国,营养师可以追溯至周朝的“食医”。《周礼·天官·冢宰》书中在主管医疗卫生的官员下设了四种不同职责的医官:食医、疾医(内科医生)、疡医(外科医生)和兽医。其中“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负责调配王室贵族饮食的寒温、滋味、营养等,相当于现代的营养师。


营养师报考条件

营养师高级/三级:符合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营养师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基本文化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相关专业和本专业注释:

1、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